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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下岗作废了 业内:仍然有效 并非一定要换新证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徐州房掌柜  2017-05-07 05:50:34
[摘要]近日,一篇《房产证下岗了!以后房产证写谁名都没用,有它房子才归你》的文章引发关注和讨论,还衍生出“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 ”等内容。房产证自5月1日起“下岗”的说法是否正确?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是否不再重要?新的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有何区别
    也就是说,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名字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不一致,应当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保存。《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

    北京市某大型房产公司中介告诉记者,很少有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房屋所有权人名称不一致的情况,除非有人伪造假房产证,但这种证显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婚后共同出钱买房只登记一人影响权益?

    ——就算产权登记上没你的名,也有你的份

    如果是领结婚证后共同出钱买房,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簿)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婚后共同购买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姜宝说,但是婚后财产也会涉及很多问题,是否涉及一方父母明确为夫妻一方出资、是否属于为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等。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如果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就算不动产登记薄上没你的名字,一般也有你的一份。

    信息安全如何保护?

    ——“三类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后,可以对房产信息进行查询。有人怕出现“以人查房”现象,即用姓名查询的方式获得他人的房产信息,用作不法用途。

    对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同时明确提出“三类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一是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二是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三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上述细则还指出,申请查询的主体或者查询事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查询的目的不合法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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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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