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不知道,看看真奇妙。8月5日,广西宣布将适当放宽二套房贷款政策,大力促进住房消费。这也是继绍兴后,第二个对差别化住房信贷调整的地区。广西表示,将适时、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等,大力促进住房消费。值得注意的是,广西已不是第一个放松限贷的地区。日前,浙江省绍兴市下发《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不仅对当地限购政策进行调整,停止执行对非绍兴户籍居民的购房限制。还对房地产抵押贷有关规定进行了一定调整———二套房“认房不认贷”,即以拟购房家庭实际拥有的住房数量作为认定标准,不考虑购房贷款次数,首付比例降至四成,成为首个对差别化信贷进行调整的城市。
最给力的是包头的补贴政策,8月5日,包头市政府决定于9月6日至10日举办2014房交会,期间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贴;购买二套以上给予50%补贴;购买非住宅,给予50%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2000元/套的财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提高,减半收取担保费、评估费。福建方面表示,将优先满足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用公积金购房,购买满五年的普通住房,二手转让免营业税。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8月4日,46个限购城市中,已经有36个城市通过明确发文或官方默认取消“限购”。也就是说,仅有北京、上海、深圳、南京、郑州、哈尔滨、佛山、银川、台州、永康这10个城市仍然坚守执行限购政策。
最早公开取消限购的呼和浩特市,于6月13日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通知,并附上文件扫描截图。明确说明,允许外来人口在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文件最后指出,“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即6月13日起施行。第二天称文件有两个字的错误,撤回修改,等正式发布的时候,人们发现只改动了一个字,其中蹊跷不言自明。六月初,坊间传闻的沈阳“取消限购”措施也是一个地道的乌龙。从市场爆料该市限购取消,到该市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只是微调,再到限购政策的全面恢复,以“一日游”的速率走完了全过程,袒露出当下楼市调控的复杂博弈。
7月2日,一份名为《关于对我市商品房限购政策调整的请示》的红头文件在网络上大肆流传,这份署名为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文件,建议在全市范围内解除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限购政策。引人注意的是,该文件上清晰地标注着该市主要行政领导的亲笔批阅意见:“同意城乡建委建议,待报国家住建部备案实施。”此消息在网上流传了近一天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在当晚突然对此消息进行了回应,称“我市正研究现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进行调整的办法,待确认后实施”。一个是已经等待住建部备案,而后又改成了“正研究”,进度退了一大步。
7月18日下午,武汉房管局召集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座谈,并在会议上口头通知放宽限购。武汉实行已久的限购政策明日正式放宽,140平米以上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不再纳入限购范围。同样是解除限购,7月25日下午,西安市房管局会议通报,西安28日起正式微调限购政策,高校毕业生可购买一套住房,居民已拥有非成套住房、砖混结构住房或60平以下住房购房时可不再申报。
不是说不能放开限购,限购政策本身,就是一项临时措施,放开限购是早晚的事情。但是,现在各地放开限购的目的显然不是建立新型住房制度的需要,也不是解决老百姓住有所居的目标。而是,紧紧围绕着政府的土地财政展开的,途径就是遏制房价刚刚出现的下降走势。但是,也像是做贼心虚,各地出台放开限购的政策并不顺利,也不光明正大,很多地方甚至不敢出台红头文件,只是口头传达。这种工作作风、思想路线、方式方法也是与传统有重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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